,原文如下:
浙江男籃以擔心球員不代表浙江體育局打全運會為由不釋放球員的注銷證明,這理由顯然是不成立的。球員的標準合同有條款明確規(guī)定:“本合同期內(nèi)
,如乙方有代表地方隊參加全運會籃球項目比賽任務(wù)的
,甲方需予以配合。”
換言之
,即使王奕博和青島簽了俱樂部合同
,青島沒任何權(quán)力阻攔球員代表浙江體育局打全運會的。而且全運會的報名注冊
,也需要球員和地方體育局簽訂全運會合同的
,否則球員就無法出戰(zhàn)全運會。
聯(lián)盟里也不乏像王奕博這類的球員
,如河南籍的幾名球員
,姜宇星,賈昊
,崔曉龍
,呂俊虎,韓霈瑜等人
,今年都代表河南打了全運會預(yù)賽
,而且崔曉龍,賈昊在聯(lián)盟轉(zhuǎn)會
,河南體育局也未阻攔
。
相信王奕博的事情最后會有一個完美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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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負責人:誰能擔保王奕博走了以后 全運會回來能好好打
?